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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人員訓練部

114年中鋼運通航運獎學金暨海上實習申請

114年中鋼運通航運獎學金暨海上實習申請

一、 主旨: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1996年2月,為中鋼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子公司,本公司專注於煉鋼原料、鋼鐵成品、以及各類散雜貨海運服務等項目。
為鼓勵並培育優秀航輪科系學生畢業後投入商船海勤工作,本公司訂定本辦法提供獎學金,並優先提供海上實習名額,於本公司實習期間表現優異者,畢業後優先進用。
二、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就讀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及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航海、輪機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學程符合STCW公約規範II/1(當值航行員) 或III/1(當值輪機員)要求,不含學士後學程學生。
(三)申請人必須為四技三年級學生。
(四)申請人所有學期平均操行成績必須達到85分以上,且最近一學期學業 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二分之一)。
(五)申請人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未負有服務義務,且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以外,無其他兵役義務,亦不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役者。
(六)志願選填中鋼運通公司為實習公司者(畢業後志願服務本公司者尤佳)。
 
三、 申請及推薦手續:
(一) 由本公司委請學校公告申請辦法,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書(附件一) 並檢附:在學證明正本、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成績未達75分者,應另檢附學校出具名次在班上前二分之一以內之證明文件)、操行成績, 交由學校辦理初審推薦。
(二) 申請日期:各校於每年寒/暑假結束後開始受理學生申請,學校初審後, 檢附推薦名單(附件二)及申請人相關資料(附件一及應附資料)函送本公司辦理。
四、 名額、獎金額度及海上實習事項 :
(一) 本公司提供三校每學期總名額14人(原則上提供每校不少於2個名額,惟若通過初審推薦人數未達2人者,不在此限),本公司保留最後核定權。
(二) 通過本公司複審入選者,每人每學期獎學金新台幣20,000元整,每人最多可申請本公司獎學金二次。
(三) 本公司將優先受理取得獎學金學生為期6個月之海上實習申請,但因本公司無適當船舶或艙位可提供實習、船期無法配合、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無法提供實習名額等不在此限。
(四) 取得獎學金之學生應盡必要之努力如期取得上船實習所需學分及文件, 並維持健康以通過船員體格檢查。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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