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一、本獎助學金限大專校院以上在學僑生申請(研究生(含碩士及博士)、五專需四年級以上僑生始能申請,五專生、研究生請於年級欄註明,大專校院一年級生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以僑先部畢業成績申請,且成績單上仍需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
二、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需達甲等或80分以上。
三、本學年度未獲本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四、申請僑生目前就讀學程須與僑委會資料相同,未登錄者請檢附相關學籍資料至僑委會辦理補登作業。
申請資料:
1. 本申請表(由學校初審並核章)。
2. 9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正、影本各乙份(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3. 相關證件黏貼單。
※辦理時間:即日起~101年3月14(三)截止《因校外獎學金需統一函文寄發》
來源:學務處
一、本獎助學金限大專校院以上在學僑生申請(研究生(含碩士及博士)、五專需四年級以上僑生始能申請,五專生、研究生請於年級欄註明,大專校院一年級生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以僑先部畢業成績申請,且成績單上仍需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
二、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需達甲等或80分以上。
三、本學年度未獲本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四、申請僑生目前就讀學程須與僑委會資料相同,未登錄者請檢附相關學籍資料至僑委會辦理補登作業。
申請資料:
1. 本申請表(由學校初審並核章)。
2. 9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正、影本各乙份(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3. 相關證件黏貼單。
※辦理時間:即日起~101年3月14(三)截止《因校外獎學金需統一函文寄發》
來源: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