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辦理 110年第二期輪機乙級船員訓練推廣教育非學分班

招生簡章

  • 招生依據依據航港局109年04月1日航員字第1090054624號函辦理,輔導有志航運事業國人,授予商船之航輪知能,達到航運公司船上工作要求,確保船舶安全航泊,並能符合STCW公約要求取得各項應備之訓練證書,及取得乙級船員適任證書資格。
  •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推廣教育發展部海事訓練中心。

  • 訓練名額:25名為限
  • 報名資格:
    • 規定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確定者,不得擔任船員。
    • 具有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65歲以下,非前述第1項所列者,具有國中畢業以上學歷,「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合格者。
  • 報名方式:上網下載報名表,填妥並簽名後,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信封註明『110年度乙級船員訓練推廣教育非學分班』
  • 寄件地址:11174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推廣教育發展部海事訓練中心收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110年 03 月 12 日(星期五)
  • 受訓時間與費用:110年04月05日至110年06月18日(共訓練10週)。(最終開訓日期依本校網頁公告為準),訓練費用(含住宿費)合計約新台幣70,000元。
  • 退費標準: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標準如下: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

  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

  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

  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受訓地點: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士林校區(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訓練期間統一安排住宿
  • 結業:結訓並通過評估合格者,即可領取結業證書,由本中心安排航商進行就業媒合